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》(桂人社发〔2011〕155号)、《对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桂人社办发〔2013〕135号)、《对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》(桂人社规〔2021〕7号)和《麻花911制作厂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》相关规定,经公开招聘规定的程序,经研究,拟聘用马佳倩同志到我院工作,现将拟聘人员名单(第叁轮)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日(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)。公示期内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,于2024年4月7日18时前寄送到麻花911制作厂人事处(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)。地址: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麻花911制作厂人事处(2212办公室);联系人:李老师、詹老师;邮编:530008;电话:0771-3160065。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。
附件:麻花911制作厂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拟聘人员名单(第叁轮)
麻花911制作厂
2024年4月1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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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花911制作厂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
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拟聘人员名单
(第叁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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