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麻花911制作厂学生管理规定》已经学院修改,现予以公示。全院师生员工若有修改意见,请于2017年7月14日12时前将意见送学工部陶晓斌同志(办公楼2102室),也可以发至其信箱87363454@。
附:麻花911制作厂学生管理规定
&苍产蝉辫;学院党委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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